60歲富商印「性愛行事曆」 認私會貴婦做愛1110次
- 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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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 2019年9月3日16:22
- 更新時間 2019年9月4日16:23
**台北一名60歲蔡姓富商與于姓貴婦曖昧婚外情被老婆發現,蔡姓富商還奉上「性愛行事曆」,把自己跟于姓貴婦發生關係的次數、地點交代得鉅細靡遺,老婆知情後氣炸,一狀把老公和小三一併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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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富商與于姓貴婦於2011年結識交往,兩人關係好到蔡男有于女家中鑰匙和門禁磁扣,得以隨意進出。不過好景不常,2017年初兩人疑因有第三者介入而鬧翻,當時蔡姓富商還傳訊給于女「您與我在床上做愛,您心裡卻想著OOO董事長,您真的很噁心」。
兩人撕破臉後,于女控告蔡男趁她出國時,潛入住處拿走價值1700萬元的貴重物品,卻意外讓兩人的曖昧婚外情曝光。原來是蔡妻平時就會查看老公手機,她見老公被告竊盜罪起了疑心,因此追問蔡男。蔡男對婚外情坦承不諱,甚至主動出示一份彩印的「性愛行事曆」,上頭清楚標示與于女多次發生性行為的次數。
蔡男表示,因為他的英文縮寫是T,每次和于女見面時,有發生性行為會註記TS,如果是留宿女方家就標註TL。兩人每次一見面就會發生性行為,中間會再做一次,離別前又會做一次,每次見面都至少發生3次性行為。因此統計2012年至2017年間,該份行事曆上共註記了1110次TS。
蔡妻一聽勃然大怒,控告蔡男與于女妨害家庭。但于女聲稱,行事曆上頭的TS並非她註記的,之前她行事曆遭竊,而且蔡男的提供的是影本,堅稱上面的代號不知道是誰寫的,要求蔡男拿出正本舉證。
由於蔡男無法拿出證據,全案僅憑他一人的證詞,檢方依事證不足三度裁決不予起訴,但蔡妻不肯罷休,三度聲請再議。最後檢察官重新審查,發現蔡男于女兩人的對話內容都在吵架,唯一與性行為相關的內容只有科技業大老闆那次,而且女方也未正面回應。
此外,檢方依據行事曆上標記的做愛次數與地點,前往台南某飯店查證,飯店證實兩人當時有訂房,但事後取消訂房。最後檢方認定,儘管蔡男于女兩人交情確實超越一般男女,但難以認定有性關係,因此不予起訴,並駁回蔡妻聲請的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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