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5日 星期一

砸百萬養小三 她竟嫁別人 痴男告女騙婚詐財 判無罪

砸百萬養小三 她竟嫁別人

痴男告女騙婚詐財 判無罪

 
 
 
黃姓男子控告小三阮姓女子騙婚詐財,彰化地院判阮女無罪並駁回民事求償。資料照片

【俞泊霖╱彰化報導】人財兩失!彰化一名黃姓人夫與阮姓人妻外遇並同居,黃男共匯款百餘萬元及買金飾給阮女,且在離婚後痴等與阮女結婚,未料阮女離婚兩周後再婚,新郎卻是別人,黃男因此怒告阮女詐欺並提民事求償。但法官審酌兩人確曾同居,女方未以結婚為手段索討錢財,判阮女無罪,並駁回民事求償。

黃男(四十歲)庭訊指控,越南籍阮女(三十四歲)誆稱與丈夫是假結婚,生小孩為取得身分證,因此他與阮女認識一年即交往並同居,前年阮女以結婚時要佩戴金飾為由,騙他花二十萬元買金飾項鍊一組,事後阮女竟典當十二萬元換現金。 

﹂要百萬才離婚」

黃男指,阮女誆稱丈夫索討五十萬元才願離婚,另要求給付五十萬元當離婚後生活保障,因此前年八月他向友人借錢共匯款九十一萬元給阮女,並交付九萬元現金給阮女弟弟;前年十二月,阮女又以結婚前要處理債務為由要二十萬元,他也全數匯款,還另幫阮女付女兒幼兒園學費八萬餘元。
黃男被老婆發現外遇後,前年七月底離婚,而阮女去年取得我國籍後,去年十月底離婚,同年十一月十一日再婚,但再結婚對象卻不是黃男而是阮女的房東,黃男認為阮女以結婚為前提交往詐騙他匯款百餘萬元,因此提告。 

稱黃男暴力相向

阮女辯稱,與男子交往四、五年,同居三、四年,確曾拍過婚紗照,但當時仍有婚姻關係,憂心若離婚無法取得我國籍,並未詐騙黃男,且黃男屢次暴力相向,她才逃離另行租屋。 

須舉證才能求償

法官審酌,黃男與阮女交往期間,自己也有婚姻關係,且與阮女的感情也不被家人接受,兩人未能結婚原因眾多,不能僅憑最後阮女未與他結婚,就認為阮女以虛偽承諾結婚手段詐財,判處阮女無罪,並駁回民事求償之訴。
律師張宗存說,結婚是屬於身分行為,黃男無法強制對方與他結婚,黃男若要提民事求償,恐怕也要先證明阮女有騙婚而詐取財物之行為,若有辦法舉證主張阮女是借款或是附條件的贈與,或許還有機會向阮女要回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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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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