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 星期五

包養13歲女 師生戀上床 每月給零用錢 可惡教師被起訴

包養13歲女 師生戀上床

每月給零用錢 可惡教師被起訴

 
 
 
向來平靜的漢口國中,卻傳出師生不倫戀的醜聞。圖為該校學生昨天下課情形。許淑惠攝

【綜合報導】台中市漢口國中已婚教師張鴻鈞,見十三歲的國一女生長得清秀甜美,竟心生色念,對女學生呵護有加,不僅到她家裡煮飯給她吃,更違反教師倫理,提供零用錢包養,還問女學生:「要不要當我的小老婆?」女學生去年畢業後,教師帶十五歲的女學生上旅館洗鴛鴦浴、還發生性關係,檢察官昨將這名犯下不倫戀的喪德教師起訴。

杏壇醜聞

雖然女學生是自願與教師發生性行為,但不論女學生是否同意,依照《刑法》規定,只要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男女發生性關係,就是犯罪行為,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姚淑文表示:「師生之間本來就不該發生感情問題,因為在師生之間權力不平等的情況下,愛慕和權力很難界定。」人本教育基金會台中分會主任曾碧華痛批:「太可惡了,學校根本是包庇,台中市教育局應該要求全市的學校調查是不是還有這樣的不適任教師。」台中市教育局長張光銘則說,師生的相處更要分清楚,畢竟教師是成人,對方還是未成年,教育局也會就學校的處分,決定是否對張鴻鈞另外懲處。 

帶上旅館洗鴛鴦浴

檢察官認定,張鴻鈞(三十三歲)自師範大學畢業後,十二年來都在漢口國中擔任教師。二○○二年九月,一名來自單親家庭,長相甜美的十三歲女學生入學後,張就對這名女學特別照顧,還和她發展出不倫戀情,甚至以金錢包養女學生。
女學生在校三年期間,張常常帶她逛街買禮物,女學生看見喜歡的衣服,他就大方地買給她,為了討好她,甚至每天接送上下學,還到她的家裡煮飯給她吃,經常問她要不要當他的小老婆。班上同學幾乎都知道老師特別喜歡這名女同學,但不知道兩人有不倫關係。
女學生母親感於女兒沒有父親,自己也忙於工作,對於教師經常進出家裡也不以為意,反而感謝教師關心女兒。去年七月,女學生畢業後兩人仍維持曖昧關係,張鴻鈞不僅把提款卡交給女學生讓她領了六千元花用,還買了一輛摩托車給她。
據檢察官調查,去年八月上旬,張鴻鈞還帶女學生到波特曼汽車旅館,女學生在浴室洗澡時,張也跟進浴室從後抱住她,女學生沒有拒絕,兩人共洗鴛鴦浴並發生性關係。幾天後,兩人又於總宜汽車旅館再次發生性關係。
女學生上高中後想法逐漸改變,決定和教師分手,去年十月兩人發生爭執後,張鴻鈞要她歸還所贈的機車,母親追問教師為何要索討機車,女學生才說出和教師間的不倫戀。
雙方鬧進警局後,張鴻鈞再三請求女學生母親諒解,並賠償六十萬元希望和解,由於發生性關係時女學生未滿十六歲,張鴻鈞被移送地檢署偵辦,由於他坦承和女學生發生關係,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昨天將他起訴。 

師坦承犯錯願離職

此事昨傳回漢口國中立即引發師生熱烈討論,有學生形容張鴻鈞在課堂上會開黃腔,本來就很變態;有同學指教師常坐在一名女同學的位子上吃飯,有人問他為什麼對這名同學這麼好,教師竟回答說:「她和我老婆年輕的時候長得很像。」漢口國中校長彭添星則說,校方昨天才知道此事,也會開教評會討論如何處分;張鴻鈞曾告訴他:「知道自己錯了,因為把持不住發生這樣的事覺得很羞愧。」並表示會離職。張鴻鈞昨天還到學校上課,下午即離開學校。 

不倫師生戀事件簿

資料來源:起訴書 

2002/09

女學生就讀漢口國中,已婚的教師張鴻鈞對其甜美長相,印象深刻、疼愛有加。 


2003~2005

女學生就學期間,兩人發展不倫戀情,張鴻鈞經常載她上下學,到她家煮飯給她吃,帶她逛街買衣服,還問她是否願當其小老婆。 


2005/07

女學生畢業,張鴻鈞把他的提款卡交她使用。 

2005/08

張鴻鈞買機車送女學生。 


2005/08

師生於波特曼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檢察官查出兩人還共洗鴛鴦浴。 


2005/08

師生於總宜汽車旅館,再度發生性關係。 

2005/10/17

師生發生爭執,張鴻鈞要討回機車令女學生不滿,因而告知母親師生戀情,全案曝光。 

2006/03/01

台中地檢署將張鴻鈞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張向校方認錯,並表示會辭職。 

感情問題求助管道

◎張老師1980
◎生命線1995
◎全國婦幼保護專線113
◎台灣省婦幼協會0800-002995
◎台北市家庭關係服務中心(02)27685256
◎嘉義市家庭教育服務中心(05)2750885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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