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黃腔邀學生的媽愛愛 男老師判刑5月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開黃腔挑逗有夫之婦,就算沒發生性關係,也會被判刑!
屏東安親班王姓男老師對學生的媽媽狂LINE1個半小時,盡是鹹濕、挑逗內容「試試看青春的肉體...欲仙欲死」、「一起研究做人....挑危險期啦....早晚要做的....中了!妳就離婚 」,還電話聳恿離婚,丈夫得知怒告王師妨害家庭,一審認定玩笑,老師勝訴獲判無罪,二審卻大逆轉,改判5個月,開黃腔挑逗有夫之婦,若易科罰金等同遭重罰15萬元。
被挑逗的媽媽謝女坦言,面對男老師的追求曾經心動,還與王老師在停車場擁抱,相約到KTV唱歌,被告傳簡訊「那個吻已經烙印在我心裏」、「先聽妳KTV聲音,再聽妳的叫床聲」表達愛意,謝女也回覆「覺得好奇妙....為何你說要抱就讓你抱?要親就讓你親?」、「愛死你」,她坦承因此猶豫想與丈夫離婚。
被告否認有意圖性交和誘學生的媽媽,或使謝女脫離家庭的犯行,堅稱LINE的內容只是開玩笑,因補習班有留住學生的壓力,謝女又很敢講,才配合開黃腔,從未與她交往,只是文字上的玩笑,並未發生任何關係。
判決指出,被告於103年10月間擔任謝女之子的安親班老師,也認識謝女的丈夫,意圖與其性交,而有誘使她脫離家庭犯意,曾透過LINE與謝女互傳訊息,長達1時30分的持續對話中,傳送含有「去開room...懷孕了,房子妳挑一棟」、「挑危險期啦...早晚要做的....中了!你就離婚」、「兩個小孩我養、改姓」。
謝女說,被告在電話裡明確要求她「離婚」,還說適合做他的「配偶」,故認為被告在邀她離開家庭,「離婚」與他一起生活,並約她開房間、生小孩,就要送她2千萬的房子。
二審法官以謝女因被告的引誘而已動心,審酌男女雙方對話內容,已超越與學生家長的單純玩笑,認定被告破壞他人家庭和睦,犯後毫無悔意,惟念謝女未因而脫離家庭或與丈夫離婚、離家,改判刑安親班男老師5個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開黃腔挑逗有夫之婦慘罰,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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